□斯涵涵 如今,“种草”正在影响越来越多人的消费习惯,各大电商平台也纷纷加入,“种草消费”蔚然成风。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一些代写代发、虚构消费经历的“笔记”“测评”悄然出现,诱导甚至误导人们的购物决策,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了公众的质疑。(2月28日《人民日报》) 网购时代,商品品类繁多,通过“种草”推荐可以快速高效地找到满足需求的产品,省时省力省心。而对于希望参与甚至主导消费体验的当下年轻消费者而言,“种草”已经成为一种社交方式。移动互联时代,万物皆可“种草”,这是“种草”笔记受到青睐的缘由。 平心而论,最初的“种草”笔记中确实有不少诚信博主亲身体验、真实评价的好文,也造就了“种草”平台、用语的流行。但随着“撰写”笔记的增多,“种草”成为一种营销手段,甚至成为完整的产业链,写文、点赞、评论等一应俱全,配合紧密,“种草”笔记的良好初衷早已变味。 据调查,许多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决策过程中已养成对“种草”笔记的某种依赖和习惯,这让一些人看到了其间存在的“商机”。一些商家、博主为了牟利,故意发布虚假的“种草”笔记,推荐或推销与实际不相符的伪劣商品,蒙骗消费者。一项调查显示,78.2%的受访者有被网络“种草”坑过的经历,说明“种草”已然肆意蔓延,变成了陷阱重重的“杂草”。 不难看出,变异的网络“种草”就是披着真诚分享的马甲而做的软性广告、隐形广告,归根到底,也就是虚假广告。《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明确规定: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假种草、真广告”不仅违反法规与诚实信用原则,也对消费者造成恶意误导,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不久前,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其中就有“重点整治雇佣专业写手和网络水军虚构‘种草笔记’‘网红测评’”。各大平台也积极配合,成效初显,受到广大消费者肯定。 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在多环节、全链条上加强监管,鼓励平台竞争,畅通投诉渠道,拔除“杂草”。 “种草”的博主或主播要恪守职业道德,要根据真实消费体验向消费者“种草”或者帮助大家避坑,否则便会遭到消费者的反感乃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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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容“种草”变“挖坑”?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3月01日
版次:A07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