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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辱骂怀孕经理:“上帝”也不能飞扬跋扈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3月25日        版次:A06G    栏目:来论照登    作者:何勇

  □何勇

  

  近日,海南三亚一名女子因延迟退房问题和酒店一怀孕在身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该女子自称有10万粉丝,“父亲是总裁,我哥开库里南”“打完你之后我还赔得起,并且不进局”相关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引发热议。3月23日晚,涉事酒店回应称,视频中的女士,因要求“延迟退房”与酒店发生争执。随后,该女子发布道歉视频称,不应该在网上发布不实视频,不应该说一些不当的言论。(3月24日澎湃新闻)

  我们常说“顾客是上帝”,但不等于“上帝”可以为所欲为。面对与自己发生纠纷的工作人员,“上帝”也不能飞扬跋扈、霸气侧漏。

  拥有10万粉丝的“网红”已然可算公众人物,在与酒店发生纠纷时,为难酒店普通工作人员,公然辱骂同为女性且怀有身孕的酒店值班经理。“网红”的这种行为凸显了个人的嚣张气焰,不仅有违基本的社会道义,而且涉嫌违法犯罪。

  从法律角度说,辱骂他人,特别是在话语之间带有威胁的味道,轻则涉嫌违法,重则涉嫌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不是事后发条视频道歉就能了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性质更恶劣,情节更严重,那么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或寻衅滋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网红”辱骂怀孕经理,在客观上也给广大粉丝做出了不良的示范,产生了负面效应。

  顾客与酒店之间因延迟退房等问题产生纠纷,本身是小事一件,也是正常的消费纠纷。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消费者维权的渠道有很多,而拥有10万粉丝的“网红”,在维权层面恐怕比普通消费者拥有更多的优势和话语空间。顾客如果觉得自己向酒店方面提出的要求合法合理,认为酒店方面的做法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完全可以选择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总而言之,商家要把顾客当成“上帝”,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但顾客不能真把自己当成“上帝”,提出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顾客与商家发生纠纷时,应当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动辄辱骂、威胁对方,把民事纠纷上升到治安管理案件乃至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