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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排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下月15日前完成行洪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整治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3月25日        版次:A02    栏目:    作者:许张超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张超报道:3月24日,记者从广东省河长办获悉,广东省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李希和省长、省总河长王伟中已共同签署2022年第一号广东省总河长令。按照省总河长第一号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动员令》要求,为保障河道行洪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对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守牢防洪安全底线。

  广东省河流众多、水网密布,受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台风、暴雨频繁,易发生洪涝灾害。同时,全省用地需求逐渐增加,“与河争地”等问题日益突出。在广东省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后,仍有部分河道存在建设阻水设施、缩窄行洪通道、管理不到位等情况,严重妨碍河道行洪安全。

  对此,省总河长第一号令明确了此次排查整治重点。具体来看,广东省今年全面排查整治的主要范围是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重点是阻水建筑物构筑物、阻水的成片林木和高杆作物、压缩河道行洪断面的跨河穿河设施、非法侵占河道、抬高河道地面高程修建公园湿地、多年不修整不维护河道堤防、未统一治理河道、行政区域交界河道出现都不管的“卡口”、未按要求建立河长制、未将河道行洪安全纳入河长制工作目标等问题。

  各级河长们又应该怎么干?总河长第一号令指出,各市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智慧水利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依法处置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并落实河湖“清四乱”常态化管理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侵占河湖问题。同时,各级河长要强化监督检查,督过程、督细节、督实效,确保全面排查真实整治。

  另外,还要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销号制度,整治一宗,销号一宗,做到排查无死角、整治能到位,预计今年4月15日前,完成行洪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清理整治;5月31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12月底前,全面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