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报道:17日,省财政紧急下达2022年应急救灾资金1.3亿元,帮助受灾地区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今年5月以来,受强降雨、上游来水、天文大潮等影响,广东大部分市县遭受暴雨洪涝灾害,防汛形势异常严峻。为帮助受灾地区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经省政府批准同意,6月17日,省财政紧急下达2022年应急救灾资金1.3亿元,其中,安排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0.3亿元,安排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亿元。 资金将按照洪涝影响所造成的灾害规模范围、受灾人口、遇难(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地方救灾资金实际需求等因素测算,分配给受灾严重的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云浮12个地市,用于补助前期开展搜救、转移危险地区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开支,以及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等工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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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向韶关等12个地市紧急拨付1.3亿元救灾资金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6月18日
版次:A03
栏目:科学防洪 安全度汛
作者: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