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共有29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 图/视觉中国 |
羊城晚报记者 戴曼曼 本月,银保监会首次对两家理财子公司开出罚单,光大理财、中银理财分别被罚430万元及460万元。作为两家理财子的母行和托管行,背后的两家银行一并被罚。银行理财子公司首次接到监管罚单,到底有何信号意义?对于普通人来讲,从监管罚单背后又能读出哪些理财经? 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常态化 6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四张罚单,披露了2021年对部分理财公司及其母行开展的专项现场调查结果,其中光大理财、中银理财和其背后的两家托管行被罚共计1490万元。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被罚案由发现,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涉及“理财产品投资资产集中度超标、杠杆水平超标”“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以及“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等问题。 比起动辄上亿元的罚单,两家银行理财公司以及两家银行的被罚金额并不算高,但是却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极大关注。因为,这是自2019年6月首家银行理财公司正式开业以来首次接受罚单,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银行理财子公司业务监管将进入常态化阶段。 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打破刚性兑付、实现净值化转型势在必行。截至2021年底,保本理财产品规模已由资管新规发布时的4万亿元压降至零,基本完成银行理财业务过渡期整改任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银保监会此举有助于推动理财子公司规范有序经营,促进理财业务和理财市场行稳致远,从而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理财业务创新须信息透明 截至目前,共有29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26家正式开业,其中民生理财子公司本月16日正式开业,未开业的理财子公司还有渤银理财、恒丰理财、高盛工银理财。 当前大部分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选择母行托管,可谓含着“金汤匙”出身,渠道资源稳定,也享有了母行既定的声誉保障。与此同时,规模近30万亿元的银行理财市场处于转型发展新阶段,面对众多的同类理财子公司,理财业务迫切需要产品创新。 理财子公司以及依托的母行如何如何确履职尽责降低产品风险的同时,满足投资者对于收益增长的期待?“理财业务创新,主要要关注两点,第一点是理财产品信息透明,将理财资金的投资方向要告知投资人,要投资人买得明白。”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另一点是风险和收益匹配,投资领域并不存在额外的投资收益,高收益一定是和高风险相关的,而能够承受高风险的投资人需要满足高风险投资的投资人适当性条件。 而这其中,监管又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盘和林认为,监管主要是促进信息对称,推动风险和收益匹配,推进投资人适当性管理,保证投资人买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事实上,从2021年开始,《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及《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陆续落地,监管从顶层设计上持续加强理财业务监管体系建设。 投资者需降低过高收益期望 理财子公司被罚,有关方面对银行理财子公司业务的监管进入常态化,是否意味着普通人在购买理财时就可以高枕无忧?事实上,理财产品净值化也对于普通投资者提出更高的要求。 “我真的建议普通投资者也能认真阅读一下产品说明书,有不懂的及时请教或者与银行进行沟通。”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各家银行理财子公司提供的业绩基准只是一个参考,实际上,选择产品还需要考虑自身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尤其是时间因素。 “业绩比较基准高的产品,有可能是流动性差,比如3年、5年封闭期。”有银行一线工作人员也表示,相对于以往银行的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净值型理财产品更需要投资者掌握一些专业理财认知。 盘和林建议普通投资人投资时,需要把握投资风险和收益匹配原则。“要知道理财产品不会产生额外的过高的收益,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所以在投资的时候,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投资产品。”盘和林表示。 普通人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呢?董希淼建议,投资者要对净值型理财产品有全面正确的认识,应提高理财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对理财产品收益的过高期望。”他建议,投资者还应在此基础上做好大类资产配置,通过提升资产配置能力来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动态平衡。 帮助理财投资者建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盘和林认为,对于银行和理财子公司而言,主要是验证投资人适当性,要通过风险评估对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要把握理财产品设计的合理性,另一方面,要保证理财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给投资人提供正确的信息,不要夸大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