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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联合多部门答复“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建议:

到2025年全省建成约25万个公共充电桩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7月28日        版次:A06    栏目:政协委员议事厅171    作者:薛江华、邵启文

     沈海高速大槐服务区换电站可同时满足29辆新能源车充电(资料图) 羊城晚报记者 王丹阳 摄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邵启文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是新能源车主对充电桩的满意度仍然偏低。省政协委员、香港时富集团董事长朱颖恒在今年省两会期间,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出建议,建议给予市场明确指引,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加大充电设施扶持力度。日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学技术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多个部门对提案进行了联合答复。答复表示,到2025年年底,全省将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4500座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

  

  委员建议  

  推动充电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朱颖恒指出,当前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车桩比不足,私人建桩少,管理难度大;二是公共充电难,耗时过长,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充电桩利用率低,运营成本增大,社会投资热情不高。当前,公共充电设施负外部性明显,往往由于“重建轻管、企业缺乏互通”等问题,导致了部分充电桩急用又不可用、可用充电又太慢、充电快又存在安全隐患。公共建桩数量和实际利用率很难平衡,持续亏损削弱运营商的积极性。

  针对上述问题,朱颖恒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探索制定面向2030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充电设施建设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通过集体规划、资助补贴、减免税费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优先发展绿色环保充电设施。

  此外,他还建议要加快统一充电设施标准化生产建设,探索更多可借鉴可复制经验在全国推广,加快充电桩标准体系网络建设,参照加油站点布局规划,在建设用地、税收等政策上给予建设企业扶持。协调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力量,通过资金补贴、贷款融资、税务优惠等方式,激励社会资本和商业力量投资绿色环保充电设施生产经营。

  

  部门答复  

  实现充电全覆盖  优化设施布局

  

  省发展改革委答复表示,2021年12月,省能源局印发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4500座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规划(2020-2035年)》,要求已建和规划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强交工验收管理,确保充电桩与服务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规划》相关工作目前也在有序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答复指出,截至2022年5月底,全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18.5万个,高速公路449个服务区建成充电站(直流快充站),有效满足全省电动汽车在公共区域充电补能的需求。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96.2%,除部分涉及改扩建高速公路及客观条件限制外,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目标。

  答复透露,目前广东正在制定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分工方案和贯彻意见,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广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同时,广东将指导各地市编制以区县为单位的规划,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满足各类型充电要求。

  

  落实税费优惠  降低充电成本

  

  在充电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上,广东也不遗余力。2013年至2021年,省财政厅共安排奖励资金11.83亿元,激励和引导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充换电设施。2022年、2023年建成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将继续安排中央和省财政资金2.54亿元、2.78亿元予以支持,稳定市场预期。

  省税务局主动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主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措施,全力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营造良好税务环境,适时向国家提出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税收优惠政策意见建议。

  省自然资源厅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推动包括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在内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并将继续做好用地指标保障和政策支持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13号),明确广东(除深圳市)已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统一按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执行,有效降低了充电成本。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对充电桩的设计、选址、施工、验收等技术标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充电桩的建设提供有力的规范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将在日后工作中指导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物业违规阻挠居民小区建设充电桩行为整治工作,推动充电桩进小区。

  

  健全标准体系  完善电网配套

  

  在健全充电设施建设标准体系上,广东做了大量工作。当前,广东批准发布了《电动汽车储能充电站设计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选址一般要求》《电动汽车充电站安全要求》等23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地方标准。各类型企业正统一充电接口,目前充电接口已经基本实现全部电动汽车通用。电网公司在国家标准和省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编制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汽车直流充电设备标准化设计规范(试行)》等13项技术标准。

  省能源局委托电网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平台——“粤易充”平台。目前,“粤易充”平台已按照统一的互联互通标准,累计接入充电桩运营商491个,充电桩12.4万个。

  电网公司积极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接网工程投资至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不收取任何费用。精简用电报装环节,推动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大幅提升办电便利性。同时,确保电动汽车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提高社会各界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积极性。

  

  促进科技创新  支持联营发展

  

  省科技厅积极指导技术创新,2019年以来立项的5个相关科技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突破了高保三元、新体系电池、分布式智能充电系统、车载充电机等关键共性技术,建立了大规模充电设施智能运维系统。

  新技术研发方面,省科技厅将加快推进2022年“新能源汽车及无人驾驶”专项立项与实施,加快超级充电桩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开发高防护、低噪音、轻量化的超级充电桩;开展集成有序充电和储充一体的充电站运营示范,解决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充电体验差”的瓶颈问题,促进纯电动汽车普及。

  广东也鼓励支持企业联营发展。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引导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方联合开展建设运营,鼓励充电服务企业与整车企业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完善充电设施保险制度,降低企业运营和用户使用风险。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引入众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新兴业务、新兴业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