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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遗嘱将房子留给哥哥我还有继承权吗?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11月08日        版次:A13    栏目:法律公益诊所    作者:张璐瑶

  本期主持: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法律公益诊所》栏目由羊城晚报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律师协会、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联合主办,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欢迎广大读者来信咨询法律问题,邮箱:flgyzs@126.com。

  

  咨询人:X先生

  

  我父亲于2022年1月去世,母亲在2020年已经去世了。父亲去世后,我哥和我说,父亲于2021年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我哥一人继承。我哥还拿出该遗嘱,该遗嘱形式为打印遗嘱,主要内容是我哥尽了较多的赡养照顾义务,我父亲将遗产全部交由我哥继承。我父亲在上述遗嘱第一页捺印,在遗嘱第二页签字并捺印,见证人李某、钱某在遗嘱第二页签字捺印。

  请问:这份遗嘱是否有效?我是否对该房产没有继承权了?

  

  解答人: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文凯律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民法典较以往法律的新增条文。你哥哥所出示的你父亲在2020年制作的打印遗嘱第一页没有你父亲及见证人的签字,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所以该打印遗嘱是无效的。

  二、既然该打印遗嘱无效,而你父亲又无留下其他有效遗嘱的情形下,那么你父亲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规定,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你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你父亲的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