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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

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12月23日        版次:A02    栏目:权威访谈    作者:薛江华、粤司宣

     东莞市高埗镇举行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省司法厅供图)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粤司宣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新起点上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近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司法系统将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紧扣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三个充分认识”的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总抓手,凝聚全系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烈共识和强大合力,全力护航广东现代化建设。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供给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既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又明确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

  陈旭东表示,在新征程上,广东司法系统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广东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持续推动广东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治省能力和水平,用高水平法治护航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广东将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促进和保障的作用,不断健全广东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生活期盼的法规规章,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供给。陈旭东表示,一方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全力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等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公共卫生、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力度,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的立法探索,持续强化民生领域立法,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逐步构建起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广东实践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持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用好华为、连樟村民委员会等40家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效畅通和拓宽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让政府立法工作更为民主科学,更为接地气。丰富和拓展“4+X”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发挥好立法咨询专家作用,提高政府立法精细化水平,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切实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确保立良法、出精品。

  

  围绕“九个突出”部署,不断擦亮广东的“法治名片”

  

  陈旭东表示,要深入推进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机制“软联通”,深入研究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高标准经贸规则,及时清理、修订与RCEP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健全国际法律服务与纠纷解决机制,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法治之力塑造广东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要紧紧围绕全会提出“九个突出”的工作部署,不断擦亮广东现代化建设的“法治名片”,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探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化粤港澳法治领域全面合作,不断推出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软件通”创新举措,为“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注入强劲的法治动力;深入推进法律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法律服务资源更多融入实体经济领域,助力广东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全面实施广东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推动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法律制度,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法治人才高地;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加快构建具有广东地域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体系,用法治助力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出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建设改革创新亮点项目,释放法治红利、增进民生福祉;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聚焦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创建

  

  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陈旭东表示,接下来,广东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和基层法治创建,持续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开创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

  广东在全国率先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此为抓手,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丰富拓展宪法宣传的机制和渠道,开展“宪法七进”活动,让宪法元素更加亮眼;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打造“广东省法治文化节”品牌,充分运用“广东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精准普法,使普法更接地气;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载体,以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率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建立12348热线与110、12355、12368等平台的联动协作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使广东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省份;积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建立集分析研判和成果运用于一体的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了潮州“茶文化六步调解法”等各具地方特色的调解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