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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胡某宇事件调查结果

胡某宇系自缢死亡 生前录音透露轻生意图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2月03日        版次:A03    栏目:    作者:王隽杰

  

  羊城晚报记者 王隽杰

  

  胡某宇失踪事件时间线

  

  2022年

  

  ●10月14日,胡某宇在校内失踪。

  

  ●10月15日,胡某宇老师及家人报警。

  

  ●11月20日,江西成立由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组成的联合工作专班开展胡某宇事件调查。

  

  2023年

  

  ●1月7日,江西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发布警情通报及《致网友的一封信》,称公安机关及社会各方力量针对校园内外进行了多轮排查,均未发现胡某宇踪迹或相关线索。在通报中,警方认定校内视频监控未被人为删改、关闭,同时排除校长、班主任等人的犯罪嫌疑。

  

  ●1月28日12时25分许,铅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河口镇金鸡山区域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1月29日,经公安机关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确定死者系胡某宇。

  

  ●2月2日,胡某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在江西省铅山县召开。调查结果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系原始第一现场。

  

  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某宇失踪。事件发生后,当地持续开展调查搜寻工作。2023年1月28日,胡某宇尸体被发现;2月2日,江西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胡某宇事件调查情况,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

  自缢死亡的结论是如何认定的?为何尸体100多天后才被发现?针对公众的关切和疑问,羊城晚报记者根据通报内容进行了梳理。

  

  疑问一

  自缢死亡的结论是如何认定的?

  

  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满松表示,1月28日12时25分许,铅山县公安局接到某粮库职工电话报警称,在粮库院内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衣着与2022年10月14日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失踪时衣着一致。1月29日,公安机关经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确定死者系胡某宇。

  尸检结果显示,胡某宇尸体全身骨骼完整,颅骨、脊椎及胸肋骨均未见骨折,胸腔、腹腔未见出血,各脏器在位无缺失。胃组织和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的农药、鼠药、安眠镇静类成分。颈部出血部位与死者缢吊体位相吻合,符合生前缢索压迫形成。根据尸体腐败程度,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胡某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空间的各种特征。

  “在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现场指导下,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通过开展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胡满松说。

  铅山县委书记危岩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人文关怀,深入细致做好后续工作。

  

  疑问二

  胡某宇尸体是在什么位置发现的?

  

  现场勘查结果显示,胡某宇尸体发现地位于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粮库占地面积92亩,内有仓库、宿舍等建筑20栋,建筑物占地8000余平方米,四周用红石砌成围墙,高度约5米。围墙外侧平整,内侧形成阶梯状。

  中心现场位于粮库院内北部洼地竹树杂林中,洼地高低落差约6.3米,竹树杂林呈不规则狭长条形,面积约9300平方米。中心现场北面是东西走向的围墙,紧靠围墙外有一渣土堆,渣土堆高度低于围墙约1.5米,渣土堆与围墙间有两棵树木,树木高于围墙。围墙内侧墙体上生长一棵向内斜生的树木,树干直径约11厘米,胡某宇尸体缢吊于该树树干凸起处,悬挂点距离地面4.5米,与围墙顶端垂直距离0.61米。

  尸体上身穿黑白相间的连帽运动服,前后反穿,下身穿黑色运动长裤,双脚穿深色袜子。尸体颈部缢索由两根白色鞋带相接而成。尸体足尖自然下垂,距地面1.47米,尸体下方地面发现两只白色回力牌高帮帆布鞋,鞋上均无鞋带且落有较多枯叶。左鞋内侧鞋尖部、鞋底跟部粘有绿色苔藓,右鞋内侧鞋尖部有苔藓擦痕,鞋底部粘有大面积绿色苔藓。经检验鉴定,与围墙内侧生长的苔藓一致。

  在靠近尸体头部的围墙内侧红石凸出部位,发现黑色录音笔一支。在中心现场没有打斗、拖拽痕迹。

  

  疑问三

  尸体为何100多天后才被发现?

  

  危岩表示,接到胡某宇失踪的报警求助后,公安机关通过人像比对、调阅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了追踪排查。与此同时,当地也组织发动了各级干部、护山守林员、志愿组织和广大群众,对胡某宇可能出现的区域展开了持续、不间断搜寻,但直到1月28日上午,仍然没有发现胡某宇。

  “这反映了我们在搜寻工作中,对部分重点区域没有真正完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于社会的监督,我们诚恳接受。”危岩说。

  胡满松介绍,发现尸体的粮库所在位置与致远中学胡某宇宿舍直线距离226米,步行距离约400米。民警先后于2022年10月20日、21日,11月26日、27日开展四次搜寻,对粮库进行了走访,并对全部建筑物内部开展了搜寻,但胡某宇尸体缢吊地点位于院内约9300平方米树林区域内,未搜寻到位。其中,2022年11月27日,民警在完成该单位内东北侧废弃宿舍搜寻工作后,前往事发现场附近的树林洼地时,该区域植被茂密,未发现异常情况,就没有继续深入搜寻,而是要求该单位继续开展自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以上情况,说明我们工作还存在不足,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改进工作。”

  

  疑问四

  现场发现的录音笔中有什么信息?

  

  通报显示,胡某宇于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23时08分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通过综合分析,录音笔中的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篡改情况。

  胡满松介绍,10月14日17时40分,胡某宇站在宿舍五楼阳台上试图跳楼,犹豫未决。录音显示,胡某宇有强烈的厌世情绪,表达了想轻生的念头。

  

  疑问五

  两根鞋带能否承载胡某宇的体重?

  

  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技术处副处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指挥部技术支撑组副组长程坚介绍,经过检验鉴定,胡某宇自缢使用的鞋带系涤纶材质,单根长147厘米、宽0.8厘米。该材质与同类型棉质鞋带相比,具有不易腐、拉力强的特点。经侦查试验,同款鞋带在缓慢拉伸状态下最大承重量85公斤。此外,随时间推移,尸体腐败后水分丢失、体重会变轻,延长了鞋带的承重时间,所以没有发生断裂。

  

  疑问六

  胡某宇生前心理状况如何?

  

  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添翼介绍,2022年9月27日,胡某宇曾与母亲三次通话,其母反映胡某宇哭诉不想读书、想回家。10月1日凌晨,其母亲、哥哥专程从福州赶回予以安抚,10月4日二人离家返回福州。10月5日,胡某宇又与母亲通话三次,其母亲未透露通话内容。10月10日至13日,胡某宇曾7次独自到宿舍楼三楼阳台,观望睢园及校外树林山岗方向。10月14日,胡某宇携带录音笔两次登上五楼阳台,有明显轻生意图。

  徐添翼说,胡某宇在考入致远中学后逐渐出现适应困难,多次在书本、笔记本上写下了带有负面情绪的文字内容,如“吐了,新环境真的难适应”,在社交软件中发布“我试着销声匿迹,原来我真的无人问津”,多次与同学说“人活着有什么意义”等。

  经心理专家访谈、分析,结合胡某宇失踪前行为,认为胡某宇性格内向温和、孤独,在意他人看法,少与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沟通,情感支持缺失,缺少情绪宣泄渠道,常有避世想法。2022年9月到致远中学就读后,因学习成绩不佳造成心理落差,加之人际关系、青春期冲动带来的压力,造成了胡某宇失踪前心理状态失衡,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

  

  疑问七

  网传“胡某宇是熊猫血”是否为真?

  

  胡满松介绍,在胡某宇失踪事件发生后,少数人为博眼球、蹭热度,引流牟利,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拼接炮制虚假视频,造成恶劣影响,扰乱社会秩序。

  例如,传播较广的胡某宇系“熊猫血”问题,经检验,胡某宇是O型血,不是网传的RH阴性血。关于胡某宇尸体“双脚平行地面”问题,经现场勘查,胡某宇双脚自然下垂。关于“发现地不是第一现场,尸体是后挂到树林中”问题,经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

  目前,公安机关已梳理掌握网上杜撰虚假事实、制作虚假场景、炮制虚假录音、拼接监控视频、假冒事件当事人等五大类共计120余种虚假信息。虚假信息的传播不仅给当事人家属带来巨大伤害,干扰公安机关正常调查和搜寻工作,同时误导公众认知,向公众传递不良价值观,挑唆对立、引发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已对少数故意编造、传播谣言的人员依法进行了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