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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发布办法细则
全方位支持港澳青年创业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2月23日        版次:A13    栏目:    作者:徐振天

  

  羊城晚报记者 徐振天

  

  2月21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发布了《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细则》(以下简称《办法细则》),从创业资助、创新激励、金融支持、办公补贴、生活保障等方面支持港澳青年参与国家建设。

  

  创办企业、办公租金都有补助

  

  创业资助方面,对《办法细则》有效期内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新成立并正常运营的港澳青年创办的首家企业或机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注册成立并获得广州市给予的“港澳初创企业补助”或“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项目引育方面,《办法细则》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引入并培育优秀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每新入驻1家港澳青年创办企业且首次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的,给予载体运营单位1万元扶持,单个载体每年最高扶持50万元。

  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做大做优”,项目方可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及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议定,每年按后补助方式择优支持不超过5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单个项目给予3万元一次性资助。

  黄埔人才引导基金将重点投资各类优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覆盖各阶段的多层次服务。对取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按照实际贷款发生额的1.5%(年利率)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此外,对入驻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前两年按实际支付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服务费等)的100%最高20万元/年、第三年50%最高10万元/年,补贴单价不超过80元/平方米/月,单个企业或机构最高补贴总额为50万元。

  

  实习机会、生活后勤都有保障

  

  根据《办法细则》,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每年提供不少于1200个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实(见)习岗位,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港澳高校学生提供不超过6个月的实(见)习机会,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实(见)习补贴,并对实习人员提供住宿、保险等后勤保障服务。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或机构(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每招用一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港澳青年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5000元补贴,每家用人单位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生活方面,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创新开展港澳青年交流活动,每年安排最高100万元打造“青春黄埔行”研学交流特色项目,高质量举办粤港澳青年人才交流会、青年创新创业分享会、青年职业训练营、岭南民俗文化体验等交流活动,不断增强港澳青年凝聚力和向心力。

  对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及就业的港澳青年,政府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已享受交通资助未满3年的,可按该标准补贴至满3年。为营造港澳青年宜居环境,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提供人才住房,并按不低于实际租赁价格的50%给予租金补贴。

  《办法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