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措施,具有积极意义。”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惠于“认房不认贷”措施的场景主要是,居民出售名下住房、结清贷款之后换购新的住房,可以执行首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利率。此外,居民在本地无房而在异地有房,也可以按照首套住房标准来申请住房贷款。财政部等三部门此前明确居民换房退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5年。由于首套房贷首付比例、利率低于二套房贷,叠加退税优惠,这将有助于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提振居民住房消费意愿。 中债资信企业与机构部总经理孙静媛告诉记者,根据《通知》中“认房不认贷”的表述,历史购房记录(包括异地购房)和贷款记录将不再影响购房者首套住房认定,预计能够有效降低部分城市原二套首付标准,利好异地刚需首次置业及本地刚需置换需求,有助于一定程度促进市场流动性,进而逐步向改善型住房需求传导释放。考虑到2022年以来多地已自主优化调控、实施“认房不认贷”,本次政策工具将有助于促进尚未放宽相关认定标准的核心一二线城市房地产调控优化,在“房住不炒”原则下,核心城市调控边际放松或可期。 董希淼表示,《通知》对“认房不认贷”的要求之一是“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应明确“当地”的具体范围,一般以地级市为范围,但需明确是否包括郊县,以便于执行。下一步,还应继续加快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对限购、限贷、限售措施进行优化,如取消过于严苛的限购措施、降低二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利率偏高的存量房贷利率等,从需求侧发力激发居民住房消费需求,更好地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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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明确“当地”范围、优化“三限”措施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8月26日
版次: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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