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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法院:

按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快捷键”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10月27日        版次:A08    栏目:    作者:陈骁鹏、周婷婷、章婷

     调解员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

  

  统筹策划/陈骁鹏 文/图 周婷婷 章婷

  

  接待当事人、翻阅卷宗、电话调解……上午9时,惠州大亚湾法院诉讼调解中心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里,已然是一幅忙碌的景象。“每天不是在打电话给当事人,就是在去往行政机关的路上。”调解员付晓畅笑着调侃道,这是工作站成立3个月来他们的工作常态。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直是困扰着当事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老大难”问题。如何将行政争议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促进平等对话,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对此,大亚湾法院能动司法,积极探索破局之路。

  今年7月,在大亚湾区政法信访办的牵头组织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题调研座谈会在大亚湾法院召开,区公安分局、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以及惠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博罗法院多个部门,就如何加强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通过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达成了初步共识。

  以此为起点,大亚湾法院按下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快捷键”——以诉讼调解中心为依托,设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配备2名熟悉行政审判业务的调解员,专职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完成惠州首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

  打造行政解纷“大亚湾样板”

  

  随着一纸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书递到王某黎的手里,他终于如释重负。“这份调解书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不用打官司就能快速达成和解,我之前是不敢想的,这也离不开付调解员的耐心调解。”王某黎说道。他口中的付调解员正是大亚湾法院诉讼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付晓畅。

  一大早,付晓畅就走进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大亚湾市场监督管理局”),这是他为了调解王某黎与大亚湾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纠纷一案,第四次来到这里。

  今年5月,王某黎因制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大亚湾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用于制造的工具,并处罚款15万元。随后,王某黎以程序违法、处罚过重等为由向博罗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博罗县法院经由大亚湾区政法信访办,委托大亚湾法院诉讼调解中心调解此案。

  “王某黎家庭困难,无力承担高额罚款。但在行政处罚时,其并未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付晓畅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迅速找到了案件调解的切入点。明确调解思路后,付晓畅迅速投入工作,开展“背对背调解”。一方面,他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王某黎的家庭情况属实。另一方面,他多次与大亚湾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在法律框架内寻求调解“最优解”。

  “大亚湾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该案件是否适用调解程序,参与调解是否会破坏行政执法公信力还是有很大争议的。”付晓畅表示,“这起案件,重中之重是要转变行政争议纠纷调处的理念,理念一新天地宽。”

  为此,他围绕情、理、法三方面开展调解,释明了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适用调解的相关法律条款,打消了大亚湾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顾虑。

  在调解员的多方奔走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罚款数额由人民币15万元调整为7万元。这是惠州市首例经司法确认的行政调解案件,也是大亚湾法院开展行政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后结出的第一个硕果。

  

  10年“拉锯战”7天调和

  从源头高效化解行政纠纷

  

  “调解员深入走访调查,查清了历史原委和事实,也解开了我们7个人十年的‘心结’。”今年7月,大亚湾法院诉讼调解中心受理了7宗与西区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纠纷案。10年间,西区街道办事处先后8次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理决定,7次以法律适用错误等为由被要求撤销,双方僵持不下,成了一拖再拖的“老大难”案件。

  “明明41年前,和村里300多个人一起从水库迁到老畲村,为什么想要认定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关系这么难?十年里,我不断地诉讼、申诉,为什么就是得不到一个答案?”年过六旬的罗某华,情绪激动地向调解员诉说着满腹的委屈。

  “刚接到这7个案件时,感觉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都比较复杂,光阅卷就整整看了两天。”调解员付晓畅表示,案件除了本身的事实年代久远、历经多轮诉讼外,还存在行政处理中法律适用等问题,争议点较大。如何厘清案件脉络,吃透案情事实,对调解员来说,无疑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时间紧、任务重。付晓畅一面约谈了案件代表人和大亚湾西区老畲光二村民小组负责人,以求真实全面地了解案情;一面与西区街道办工作人员开展多次座谈,抽丝剥茧,发现其在行政处理时,回避了罗某华等7人享有宅基地和土地承包权的关键事实,且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时,对历史问题适用了后生效的法律法规,存在法律溯及适用等争议。针对争议焦点,付晓畅反复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化解双方分歧。

  7天后,付晓畅将一份细致详实的《案件调解建议书》送达西区街道办,为案件的顺利调解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也让当事人长达10年的诉讼维权之路有了圆满的答案。拿着双方签字后的沉甸甸的调解协议书,罗某华等人长舒了一口气。

  “案案都是社情民意,案案都是百姓民生。要把握‘公正与效率’,公正是前提和基础。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如何寻找‘最大公约数’,实质性化解争议,考验着每一位司法人的智慧。对于每一个案子,我们调解员都要尽最大努力,依法依规,从错综复杂的案卷里找到矛盾点,不断提升并发挥专业力量,找准症结,对症下药,让老百姓权益得以维护,让政府工作得以完善,实现当事人各方双赢多赢共赢。”付晓畅说道。

  

  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多元路径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两起行政争议案件的顺利化解,只是大亚湾法院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前端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大亚湾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创新诉前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是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行政争议调解适用哪些范围?如何规范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流程?调解员的职责是什么?……在大亚湾法院印发的《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调处机制的实施方案》中,这些问题有了对应的答案。“之前很多模棱两可的问题,在这个方案里都一一得到了明晰,日常工作开展起来也顺畅多了。”付晓畅如是说。

  据了解,工作开展以来,大亚湾法院诉讼调解中心已接受大亚湾区政法信访办委托、博罗法院委托以及当事人直接向法院申请调解的行政争议案件共计63件,成功调解9件,发出调解建议30多件。

  “越是疑难复杂的纠纷,越是需要在法律的框架里解决,给予专业化的指导。”大亚湾法院立案庭庭长周勇说道,行政调解是成本最低的维权方式,不仅减少了群众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打通了依法、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的“绿色通道”。

  他表示,接下来,大亚湾法院将进一步扩充行政争议纠纷调解团队,提升团队专业能力,致力于用专业化解疑难复杂的案件。同时,加强对辖区内行政纠纷化解的法律宣传力度,组建“院领导+法官+调解员”专业团队,常态化开展下沉社区的“点单式”精准普法,拓宽群众议事解纷渠道。建立重大行政案件信访联动机制,降低辖区内行政争议纠纷案件数量,进一步助推大亚湾“和美网格”建设,为大亚湾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和国内一流开发区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