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消息:广东省清远市委原书记郭锋(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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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委原书记郭锋被决定逮捕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1月19日
版次: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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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