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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工信部答复——

积极稳妥开展准入试点工作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2月29日        版次:A02    栏目:聚焦2024全国两会·前奏 代表建议回音壁    作者:侯梦菲

  羊城晚报记者 侯梦菲

  

  汽车产业是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之一,全国每4辆新能源汽车就有1辆是“广东造”。智能网联汽车正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和制高点,更是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冯兴亚、何小鹏等纷纷将关注的目光投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分别提出了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探索加快自动驾驶应用落地体系化保障等建议。

  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答复称,将积极稳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继续推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法律层面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交通事故处理及责任分担等内容,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

  

  建议: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

  答复:积极推进道路测试场景试点示范等工作

  

  智能驾驶汽车的发展,需要“聪明的车”,也需要“智慧的路”。

  去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冯兴亚提出了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的建议。他认为,智能驾驶汽车的商业化运用,需要足够的数据积累和场景训练,但现阶段智能驾驶汽车数据采集存在障碍,算法升级迭代受阻。

  因此,他建议,对智能驾驶汽车需要收集的场景及地理数据权限进行适度放开,并统筹各地尽快放开高速路、快速路测试场景,支持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完善道路测试过程中管理配套要素的建设。

  对此,工信部答复称,将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有利于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建设,积极部署推进道路测试场景试点示范、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等工作,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试点示范方面,工信部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鼓励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同时,联合住建部启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先后确定两批16个试点城市。

  同时,工信部还成立了智能网联汽车推进组,推动解决重点突出问题,探索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应用场景落地模式。此外,该部还联合公安部等部门,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研究,编制试点方案。

  下一步,工信部将持续推进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双智试点等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准入试点工作,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

  

  建议: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相关立法工作

  答复:推动在法律层面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等内容

  

  针对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快速发展、自动驾驶技术加速发展和落地这一趋势,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去年提交了关于探索加快自动驾驶应用落地体系化保障的建议。

  他认为,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系统运行中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产品准入标准等问题并未完善,因而提出推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相关立法工作等建议。

  对此,工信部答复称,近年来,随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工信部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在推进法律法规制修订方面,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涵盖了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要求,加快补齐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短板,加快构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和监管框架。

  在支撑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去年11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同时,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快推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制定,明确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要求,继续推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法律层面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交通事故处理及责任分担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