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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2024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安排

计划招生2480人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4月17日        版次:A04    栏目:    作者:孙唯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报道:4月16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对2024年广东考生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工作进行安排。2024年,广东“地方专项计划”招生2480人,比2023年多70人。汕头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招生名额比2023年均有所上涨。

  其中,符合规定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户籍、学籍有关要求者可以报名。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完成“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则需要于4月19日至25日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广东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广东2024年实施专项计划的范围为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及广东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30个县(市、区)。

  “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