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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家电、汽车、电动自行车、营运货车、农机、旧房装修改造等8个领域

广东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首批补贴资金已预拨至各地市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8月30日        版次:A03    栏目:    作者:杭莹

     广东本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涉及家电、汽车等8个领域 羊城晚报记者 潘亮 摄

  

  羊城晚报记者 杭莹

  

  8月29日,广东发布《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方案》进行解读。

  省商务厅厅长、自贸办主任张劲松介绍,《方案》涉及8个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包括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汽车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厨卫及居家适老化改造。

  其中,对于国家明确支持但具体品类范围和补贴标准尚未明确的,广东具有突出产业优势的家电“3+N”类产品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将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并实施。对于国家明确支持但尚未明确具体补贴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厨卫及居家适老化改造等2个领域,将先行研究具体补贴标准,待国家有关部委出台实施细则后,尽快推动落实。

  

  买手机、平板也可领补贴

  

  针对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除国家明确品类和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产品外,《方案》还结合广东实际增加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以及各地市结合实际纳入补贴范围的其它N类产品,形成“8+3+N”产品类别。

  张劲松表示,本轮以旧换新政策是在全省第一轮以旧换新工作经验之上完善的,有补贴力度更大、补贴品种更多、补贴更便利三大特点。

  “单件商品的最高补贴比例可达20%,最高补贴金额可达2000元。比如,购买一台5000元的1级能效空调,可享受补贴1000元;购买一台10000元的1级能效冰箱,可享受补贴2000元。”张劲松说。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次以旧换新通过统筹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优势,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消费满意度。同时,推动政银企对接,形成“政府补贴+金融支持+企业让利”叠加效应。

  线下,消费者可登录广东“粤焕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领取家电补贴资格,购买指定类目的家电产品时,出示付款码即可无感受理,享受补贴。线上,省商务厅将在各大电商平台搭建相应的以旧换新“广东专区”,汇集参与活动的商品,拓宽以旧换新消费场景。

  

  车辆报废更新最多可领2万元补贴

  

  《方案》有6项内容涉及车辆报废与更新。其中,汽车报废更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等受到较多关注。

  针对老旧农机报废更新,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东表示,广东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聚焦实、广、新三个特点,对符合条件的报废农机,在中央报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按照中央报废补贴标准的50%由省级财政累加补贴。同时,广东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除了将植保无人机、烘干机纳入范围外,还新增4个农机种类。

  围绕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汽车报废和置换,张劲松介绍,4月24日开始,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更新新能源汽车、燃油车,补贴从原先的1万元和7000元分别提升至2万元和1.5万元。

  同时,汽车置换更新也提高了补贴额度。《方案》根据新购车价设置三个档位补贴标准:车价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车价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车价为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申请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广东购买乘用车新车的,车辆持有、转让、新购等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可申领补贴,无需旧车登记、交易和新车购买、上牌地在同一城市,以便利消费者省内跨市购车。”张劲松表示。

  

  简化补贴审核流程

  

  “加力”是此次政策的关键词和亮点。为了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全力支持广东消费品以旧换新,省财政厅副厅长胡建斌表示,本次补贴资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其中,中央对广东的承担比例为85%,地方配套的15%资金将全部由省财政承担。“目前,首批资金已预拨至各地市。”胡建斌称。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吴道闻表示,省工作专班将设立“粤焕新”品牌,为推动加力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提供支撑;鼓励生产和销售企业配套提供产品优惠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形成“政府补贴+金融支持+企业让利”的叠加效应。

  “简化审核流程,灵活调配资金”是本次《方案》实施的主基调。《方案》明确,各地市是执行《方案》的责任主体,要简化补贴审核流程,减少审核层级,缩短审核时间,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建立资金灵活调配机制,根据各地市资金使用进度和成效及时调整资金配额。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