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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六个坚持”原则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9月06日        版次:A07    栏目:    作者:施保国

  □施保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创性、指导性、实践性的重大原则、重要思想、重要观点,为新时代新征程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遵循和指导,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原则,贯彻这“六个坚持”原则,从政治领导、价值宗旨、理论品格、科学发展、重要保障、工作方法等方面为深化改革提供“系统集成”的科学方法论。

  

  政治领导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改革开放40多年成功经验表明,正是因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们才能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重大发展。

  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正位”、行“大道”,着眼于“两个大局”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统揽全领域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全面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全过程。

  要以党建强领导。“群雁高飞头雁领”。要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来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强化党的领导。要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现代化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价值宗旨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首先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人民至上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遵循。必须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想人民之所想、忧人民之所忧,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要牢记“一切为了人民”。中国富含“民本”传统,如老子的“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文子》记载的“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董仲舒的“民者,君之体也”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一切为了人民,就要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牢记“改革依靠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具有伟大改革精神、创造精神、奋斗精神、团结精神、梦想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必须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理论品格上“坚持守正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决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守正创新”为科学方法和贯彻原则,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本质要求,要有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顺应实践发展,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坚持守正创新,要正确处理“正”与“新”、“变”与“不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之正,着力抓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破解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解决之新,坚持一以贯之的现代化建设主题不变,把握具体改革方案之变,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

  

  科学发展上“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科学发展必须将规矩、制度挺在前面。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要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要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在危机中育新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新征程上要增强以改革精神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实现改革举措的制度贯通。

  同时要强化制度管理。制度管理是有效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要“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先要有更为成熟的制度管理,才能使市场更公平化,最终实现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

  

  重要保障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必须全面贯彻宪法,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的体制机制,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同时,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统筹处理几对重大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政治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等。深化改革离不开法治的规范,法治建设必须紧跟改革开放的步伐。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治要与德治协同发力。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

  

  工作方法上“坚持系统观念”

  

  万物互联互依,只有用普遍联系、全面系统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要坚持系统观念。

  一为强化系统集成。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系统集成,加强对改革整体谋划、系统布局,使各方面改革相互配合、协同高效。要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

  二为突出重点。在全面系统部署的同时,要抓住重点,突出体制机制改革,突出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改革,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以重点领域重要方面改革推动全域的改革。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做到既系统谋划,又突出重点和注重改革实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贯穿各领域改革的始终。

  

  (作者系岭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主任)

  注:本文为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合发展研究(22JD71001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