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在游乐设施玩耍 叶何湘 摄 |
羊城晚报讯 日前,《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这是全国首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的政府规章,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1月14日上午,东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办法》出台情况并进行内容解读。 城市规划建设引入儿童影响评价 据介绍,《办法》共五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服务供给、保障监督、附则,内容紧扣“六大友好”(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科技创新友好)要求,突出规划引领、标准引导,系统构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制度体系,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效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其中,第一章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和统筹协调机制,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第二章强调规划先行,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提供规划保障,其中第九条在全国率先提出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全省首创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中增设代表儿童权益委员,确保儿童事业和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在规划建设中体现儿童优先理念。 第三章则从“六大友好”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行规范,明确具体管理措施和责任分工,在公共服务友好、科技创新友好等方面凸显东莞特色。其中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市场监管、发改、工信等职能部门应当依托篮球城市和制造业强市的优势,培育儿童产业知名品牌,发展儿童新业态新经济。第二十九条结合“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强调儿童科技创新服务供给。此外,《办法》还在第四章中明确,强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所需的资金保障、人才保障,以及政府内部监测+社会外部监督等保障监督机制,为《办法》实施提供强有力保障。 全面部署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近年来,东莞市探索以“四个坚持”(坚持儿童视角、坚持普惠共享、坚持科创特色、坚持湾区融合)推进“六大友好”,全面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顶层设计上,东莞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目标纳入东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写入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5个成员部门、34个镇街(园区)协同联动,全力构筑“童在东莞,六好护航”体系,先后推出了“在全国首提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政府规章立法范畴”“首创引入儿童影响评价新模式”“首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监测评估指南”等七项“全国、全省首创”。 东莞是一座以外来人口为主的城市,针对流动儿童多的实际情况,东莞引入了“全域儿童”概念,探索从教育扩容、关爱帮扶等多个方面推动普惠共享,助力儿童权益的平等保障和儿童参与权的落实。紧扣“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并在国家“五大友好”基础上增加了“科技创新友好”,通过发布相关指引、建设主题公园等,勾勒出儿童友好城市特色蓝图。(石梦卓 叶何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