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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该怎么做?

来源:羊城晚报     2025年01月21日        版次:A07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蒋理

  

  □蒋理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下文简称《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应有之义,不但能进一步强化国家对教育的投入责任,也能减轻家庭的养育、教育支出,促进教育公平。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要处理好两大问题:一是免费范围向哪一阶段扩大;二是如何平衡免费与质量问题,不能因免费而降低质量,而应该是在免费的同时提高教育质量。

  当前,对于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我国社会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支持向上扩大,实施高中免费教育,近年来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地区,把普通高中教育纳入免费教育,如陕西、内蒙古、西藏、青海等省份实施了高中阶段免学费政策。也有人支持向下扩大,把学前教育纳入免费教育范畴,提高学前教育的普惠性。还有人希望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实行15年免费教育,如陕西神木已经实行15年免费教育。

  毫无疑问,实行15年免费教育,从减轻家庭教育支出角度看,是最理想的。但是,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既需要增加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还需要考虑对受教育者选择教育的影响。如何扩大免费教育范围,需要因地制宜,从当地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总体而言,笔者认为,将免费教育范围向下扩大,把学前教育纳入免费教育,当前更具现实必要性、可行性。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已经达到91.1%,但公办园只占幼儿园总数的45.53%,有43.77%的适龄幼儿在民办幼儿园。上幼儿园的保教费高于大学学费的现象,仍在一些地区存在。

  实行免费学前教育,将有力减轻家庭的教育支出,这也是发达国家应对少子化问题的重要措施。《规划纲要》提出,稳步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落实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落实《规划纲要》,就必须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把学前教育纳入免费教育范围,明确地方的投入责任。包括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实行托幼一体化,当前面临的问题也是这部分的教育经费由谁来出。笔者建议可以考虑明确把幼儿园招2-3岁的幼儿也纳入财政保障,给予与3-6岁幼儿一样的生均经费。

  “免费教育不等于高质量教育,甚至可能影响教育质量。”这是部分家长对扩大免费教育范围的担忧。如果实行免费教育后,政府部门没有补上免学费后的教育经费缺口,那么,这确实会挤占其他教育开支,影响教育公用经费以及教师待遇,进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要避免这种情况,就需要明确在免学费的同时,保障教师的薪酬待遇。不能只重视免费教育的“面子”,而不关注免费教育的“里子”。建设教育强国,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应是扩大高质量免费教育的范围。

  说到底,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取决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以及提高各学段教育质量对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预算拨款和绩效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高于4%。扩大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都离不开教育投入保障,要按《规划纲要》的要求,督促各地履行对教育的投入保障责任,并把每一笔教育经费用到刀刃上。

  (作者是知名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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