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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看好深圳综改试点新举措

将为土地、金融创新提供新路径

来源:羊城晚报     2025年06月13日        版次:A02    栏目:    作者:李晓旭、林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林园报道: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后,社会各界反响热烈。专家认为,《意见》提出的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等创新举措,将推动存量土地高效盘活。同时,允许港股大湾区企业深交所上市是粤港澳金融协同的重大突破。各界期待深圳充分发挥政策红利,探索出可复制的改革样本。

  

  探索土地盘活利用新模式

  

  《意见》明确提出“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并支持深圳围绕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展开一系列创新探索,包括开展土地、建筑物、林地、湿地、海域海岛的综合调查,探索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计算机辅助审核制度,在特定区域试行开展不动产立体化登记,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以及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

  “深圳开发强度已接近60%,新增供地空间有限。同时,前期快速发展阶段存在供地粗放、开发不足的问题。”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提出,近十多年来,大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加速,部分低效二产用地难以顺畅退出。新型产业对用地复合化、立体化、灵活性的需求与传统供地方式不匹配,加剧了土地闲置。

  李宇嘉认为,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开发节奏放缓,以需定开发、定预售的模式,使得部分地块因超期未开发而被认定为闲置。“很多地块供应时承诺的配套条件达不到,导致不具备开工条件,延误了企业认为的开发时机,即便可以调整规划、完善土地用途等,但周期较长,后续整改也不到位。”李宇嘉说,“这就需要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

  展望未来,深圳在产业升级和民生服务等方面仍有巨大空间需求。“深圳有大量已批未建、未开发、低效闲置的二三产业用地。”李宇嘉表示,当务之急是将国家赋予的政策红利与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特有的政策创新自主权、地区立法权紧密结合,大胆探索,创造出土地盘活利用的新模式。

  

  深化深港金融协同新突破

  

  《意见》提出多项金融领域的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安永大中华区审计服务市场联席主管合伙人汤哲辉认为,这是粤港澳金融协同、服务实体经济的一项关键举措:“此举将完善深交所的制度供给,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双重上市’,也可吸引更多以香港为枢纽的国际资本进入A股资本市场,并推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深圳产业金融中心’的加快形成。”

  汤哲辉表示,在拓宽粤港澳大湾区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方面,这项举措有望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有利于那些依托中国产业深度、进行全球化布局的企业。同时,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市场的融资工具,实现融资手段的多元化,并且有望提升部分行业企业的估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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