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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楚平参加广东代表团小组会议

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3月09日        版次:A03    栏目:    作者:张小悦;任宣

  羊城晚报讯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东省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黄楚平参加所在小组会议并发言。

  黄楚平表示,三部法律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系统总结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成果与实践经验,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标志性立法,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典范,对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具有重大意义,我完全赞成。

  黄楚平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法,引领性、创新性、人民性特色鲜明,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将党的全面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为以立法推动民族团结、文明进步提供了中国方案。国家发展规划法作为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法律,政治方向把得牢,人民立场站得稳,制度设计扣得准,将有力推动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黄楚平指出,广东团代表要全面深入理解三部法律案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出具有建设性、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依法履行表决职责。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法律通过后的学习宣传,引导全省各级人大、人大代表等认真学习法律,不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要切实抓好三部法律的贯彻落实,围绕广东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等,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监督,全面提高广东生态环保、民族团结、规划制定等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张小悦 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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