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规定禁止幼儿园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和散装食盐,同时对餐食加工配送、从业人员管理、监督执法等环节作出硬性要求。 在供餐资质方面,明确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 餐食加工配送环节也明确“规定动作”,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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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6月1日施行
禁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等食品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5月30日
版次:A01
栏目:新闻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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