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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养老院能阻挠家属正常探视老人吗?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回应相关问题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6月17日        版次:A05    栏目:民声·民生    作者:高焓

  羊城晚报记者 高焓

  

  16日,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张晨介绍,全省目前有1400家养老机构,20.3万张养老床位,四星级、五星级养老院有117家,村镇一级养老机构达到星级评定一星以上的有80%。在居家养老方面,全省已建立2万张居家养老床位,为9.7万户进行了适老化改造。

  同时,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养老机构探视等问题进行了回应。

  

  推动完善监护评估制度

  

  21岁的阿文(化名)曾是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他6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失踪,大伯成为阿文的监护人。一年后,阿文被大伯私下转交给朋友抚养,后又被“退还”给大伯,一次争执后,尚未成年的阿文只身来到广州。一直以来,阿文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都留在大伯手里,共11年、金额超12万元。阿文大伯表示,自己还是阿文亲生姐姐的监护人,生活困难,留下来的钱用于填补阿文父亲生前的债务和姐姐的开销。今年年初,在多方协调下,大伯补偿阿文及其养父各3.5万元。

  “在生活补贴之外,更重要的是抚养保护和教育孩子。”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监护人遇到了突发的困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集中养育,由民政部门进行临时监护。如果监护人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办法履行监护职责,也没有其他符合监护资格的人,这种情况下应该走重新认定监护人的程序。

  如何能够从制度上补齐缺口?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重点推动完善监护评估制度,把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作为监护评估的重点。如果遇到监护人确实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起临时监护或长期监护的职责。

  监护评估应该如何做?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层工作者走访时发现孩子的特殊情况后,报告给乡镇政府和县一级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有专门的力量进行进一步评估。这项工作不是和监护人打电话就好,要明确孩子的生活、教育、心理发展等多方面的情况,以及监护人的家庭情况有无变化,是否有不适宜担任监护人的情形。“孩子生活得好不好?发展得好不好?这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要保障家属的探视权

  

  子女因家事纠纷,对赡养老人的事宜产生分歧,养老机构能否凭一纸服务合同,剥夺其他法定赡养人的基本权利呢?

  在惠州,刘先生有段时间没有见到自己93岁的母亲,后来得知,母亲被大哥送入养老院。刘先生想去探视,养老院表示,刘先生的大哥曾说不许刘先生来探视母亲。刘先生的大哥说,父亲已经去世,弟弟没有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既不出钱也不出力。

  惠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探视不需要经过养老机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其他家属同意,并两次通知惠城区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院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家属正常探视老人。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探视权是要保障的权利。如果老人是清醒的,那探视与否首先要尊重老人的意愿。如果老人失智,则需要考虑监护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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