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毁林人”变成“巡山人”

汕头首例生态赔偿劳务代偿获司法确认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9月30日        版次:A11    作者:赵映光;邱梓喆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映光、通讯员邱梓喆报道:一把纸钱引燃山林,补植复绿后却拿不出生态损失赔偿款,怎么办?近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司法确认裁定书,让这起森林火灾的“后续”有了新解法: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赔偿的陈某,将通过承担巡山管护等公益劳动,折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这是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汕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中适用劳务代偿的工作意见(试行)》之后,首宗获得司法确认的案件。

  据了解,陈某曾在野外焚烧纸钱,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造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4496.67元、生态修复费用约3021.6元。事后,陈某以补植复绿的方式承担了生态修复责任,并通过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的验收。但剩下的4496.67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他因经济困难实在拿不出钱。考虑到陈某确有悔改表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与他磋商一致,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劳务代偿管护协议》。根据协议,陈某要对复绿范围及周边林区进行日常管护,做好灾害防治与防火巡护,及时发现和报告野外用火、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以此劳务代偿折抵上述费用。

  “劳务代偿避免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因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承担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同时,通过让当事人实际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过程中,能更好地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对当事人、对相关社会公众的教育意义。”汕头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陈勇蓬说。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