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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下月起施行

八类人才群体将获重点保障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10月21日        版次:A02    作者:江皓轩

  羊城晚报讯 记者江皓轩报道:20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法治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生态集聚国际化高端人才”——《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2026年第32场),介绍《条例》主要内容、制度亮点及配套实施举措。据悉,《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构建“引育用留”制度体系

  

  《条例》聚焦“引、育、用、留”,重点保障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企业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创业人才、外籍人才、港澳人才八类群体,遵循能放则放、问题导向、“重心在南沙、合力在部门”原则,明确市一级人才管理职权依法调整由南沙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

  引才方面,建立高层次人才数据库,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引才队伍;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可“一事一议”;建立境外职业资格与境内职称比照认定机制,探索粤港澳人才评价标准衔接互认、执业资格互认;南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国企可招录招聘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

  育才方面,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基础研究等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比例不低于60%;建设创新创业学院、产业联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校企订单培养、轮训、技能评价;支持港科大(广州)等校企产学研协同育人。

  用才方面,每年发布应用场景开放清单并组织供需对接,编制人才创新创业地图,征集高价值专利等重点转化支持,提供孵化空间和商业保险保费补贴。

  留才方面,建设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人才驿站,提供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加强国际学校、港澳子弟学校和港澳子弟班建设,健全医疗便捷服务,便利外籍人才签证居留、工作许可办理,以及人才赴港澳签注办理。

  

  四维升级国际化人才生态

  

  据悉,南沙将聚焦促改革、赋权限、激活力、优保障攻坚突破,把法治化先行先试职责转化为生态“吸引力”、人才“获得感”。

  为推进粤港澳人才融合,南沙探索开展“1+1+N”粤港澳人才协同发展试点,组建“粤港澳人才协作办公室”,发起大湾区人才协同发展生态联盟,衔接港澳规划,探索评价标准和执业资格互认,推动要素跨境便捷流动。

  南沙将畅通港澳人才落地通道,制定一链一图、靶向发力的人才图谱,动态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推行“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市场化评价,力争“十五五”吸纳超十万名高校毕业生和青年高素质人才。

  近三年,高新技术企业年均增长21.5%,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增长近11倍,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充分显现。下一步,南沙将建设全球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支持港科大(广州)打造大湾区国际人才创业学院,举办创业大赛,对高价值专利等在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场景验证阶段采取先投后股、全额补助、场景培育等方式支持,用好300亿元基金矩阵,“十五五”力争研发投入强度超5.8%、高企突破3000家。

  南沙作为国际化人才特区,近年来积累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181项在全国、全省范围复制推广。下一步,南沙将编制人才引进服务事项清单,提升“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大湾区(广东)国际人才驿站”功能,建强服务官队伍,提供差异化入户、人才公寓、国际学校等保障,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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