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雷报道: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获悉,为确保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该院日前出台《关于服务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保障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的二十条措施》(简称“稳企二十条”),聚焦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
如何降低企业的诉讼成本,真正为企业减负?“稳企二十条”提出,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涉企业案件,开通快速受理、快速调解、快速审理“绿色服务通道”。在全市法院开展“助企业发展、保‘双链’稳定、清旧存积案”专项行动,给涉企业案件办理按下“加速键”。
同时,优化在线诉讼服务,立案、开庭、调解、送达等诉讼事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强化诉源治理,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房屋租赁市场等重点领域,主动评估法律风险、前移服务关口,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推动更多商事纠纷诉前实质化解。
“稳企二十条”提出,全市法院要突出加强专精特新等小微企业的保护,充分考虑小微企业实际情况,依法诉讼引导和释明,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切实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支持企业“一企一策”“一厂一案”精准防控,依法依规采用灵活工作方式。积极挽救危困企业,推动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清偿所有债务但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帮助企业享受政府在房租、贷款、税收、水电气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切实减轻负担。
要精准实施财产保全,依法加大对财产保全相关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的实质审查力度,准确把握查封措施的法律界限。在不影响债权实现的前提下,灵活采取查封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要实施分类失信惩戒,对已纳入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疫情防控企业,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得采取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在依法采取失信惩戒或限制消费措施前,原则上要给予三个月宽限期。
要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建立健全与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对接联系机制,畅通企业对司法活动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深入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为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同时突出抓好“链主”服务,紧紧围绕供应链产业链“链主”企业需求,实施精准保障。开展“走访企业、优化环境、促进发展”司法服务活动,加强与东莞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重点龙头企业的工作联系,以点带面,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此外,全市法院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发布涉疫情典型案例和法律风险提示,引导广大企业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