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天军报道:4月13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报,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货物运输环节扩散风险,进一步做好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深货运车辆入深须申报。
申报对象为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行程史且准备进入深圳市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相关车辆司乘人员可在货运车辆抵达深圳市24小时前,关注“深圳交通”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货车入深申报”,点击“司机入深申报”并填写车辆信息、司机及随行人员信息、来深路径等相关信息,并上传48小时核酸截图。
货运车辆抵达深圳市后,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二维码,配合查验、采样及检测工作,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司乘人员在深期间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通告同时要求,相关车辆司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入深申报,在申报时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提前申领或更新“粤康码”,以便于顺利通行。未按要求进行入深申报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