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报道:近日,佛山市发改局颁发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除依法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置外,不得以能耗双控为由对企业限电限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能。
《通知》指出、要落实国家和省能耗双控政策,“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鼓励各区积极在产业园区规划中同步布局可再生能源电力,“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市对区的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市对区的能耗双控考核。鼓励企业在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改造时使用屋顶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企业、项目能源消费总量计算。
《通知》特别提出,除依法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置外,不得以能耗双控为由对企业限电限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能。
《通知》要求积极争取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积极推进佛山市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清单,争取佛山市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能耗单列,推动符合单列条件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尽快投产。此外,要保障新上科学、文化、教育、卫生、节能、低碳、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项目用能需求。
《通知》对新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标准先进值的非“两高”项目(暂无行业标准的项目,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单位增加值能耗优于全市2025年能耗强度控制水平的前提下,积极保障项目用能需求。对新上单位增加值能耗较高的非“两高”项目,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共生、耦合发展,本地区产业链上下游直接关联项目(须于“十四五”规划内实施)可合并测算单位增加值能耗。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文件精神,对经充分论证确有必要上马的,应在充分论证符合能耗双控、产业政策、节能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由项目所在区在有效用能空间内保障用能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