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报道:近日,《2022年度南海区文旅体产业扶持实施细则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发布。该指南涵盖37个申报项目类别,符合申报指南的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扶持。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涵盖重大项目、产业园区、过夜游、改造提升、美食嘉年华、大型赛事活动、对口帮扶、网络直播、版权等方面,共37项。
本次《申报指南》对首次进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企业(以下简称“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值得注意的是,申报单位的入库行业代码必须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体育产业统计分类 (2019)》《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所包含的行业类别明确的行业代码。
在已入库企业奖励方面,已入库企业上一年度对南海区经济贡献年增幅达10%以上的,按经济贡献年增幅部分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引进实际投资额(土地成本除外)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落户企业(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一次性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奖励金额按照50%、30%、2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在重点企业(产业载体)奖励方面,《申报指南》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区级文化产业园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国家5A、4A和3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申报指南》明确规定扶持改建项目(符合南海区“城市更新”或“村级工业园改造”政策)或新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区。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园区实际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且入驻园区文化旅游体育类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50%以上或文化旅游体育类企业年营业收入占园区企业年度营业总收入50%以上的,按投资(改造)额(土地成本除外)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园区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指南》对旅行社组织游客来南海游览收费景区(点)并在南海区已入库酒店住宿,按每晚120元/人进行奖励,单个旅行社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此外,旅行社、研学机构开发产业游、研学游等南海特色旅游线路产品,每年组织3000-5000人次(含)到南海旅游的,按20元/人次给予奖励;5000-10000人次(含)按25元/人次给予奖励;10000人次以上按30元/人次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