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杨苑莹、通讯员顺妇联报道:“谢谢姐姐帮助,我不再怕被爸爸打了!” 家暴受害少女小花(化名)向顺德妇联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近日,佛山市全市首份由顺德区妇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正式发出。
2022年末,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顺德站)(以下简称“区妇联维权站”)工作人员接到了小花的求助电话。小花父女在摆摊时因琐事发生争执,父亲拿着甘蔗追打小花。周边摊主立马阻止并报警,警察对小花父亲进行教育警告,并开具家暴告诫书,但父亲拒绝接受。小花担心父亲再次施暴,逃至亲戚家中躲避。
据了解,小花在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生活,初中辍学便跟着父亲卖水果,母亲在重组家庭后对小花很少过问。父亲常以恐吓谩骂来进行教育,还曾用棍子、皮带、衣架等殴打她,让小花身心都备受伤害。
在顺德区妇联指导下,维权站工作人员迅速行动,一边与小花联系,了解家庭情况、受暴经历和心理状态,一边会同龙江镇妇联、镇妇联维权站等进行走访,同公安机关及村居了解核实小花遭受家庭暴力情况。考虑到安全问题,工作人员还指引小花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由于小花为未成年人,无法独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且其母亲拒绝代理申请,在尊重小花意愿的前提下,顺德区妇联充分发挥“联”的作用,与区法院多次研讨后,决定代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协调区法援处指派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跟进案件。
区妇联代为递交申请材料后,区法院紧急立案,迅速调查,组织区妇联、小花、小花父亲三方进行线上听证。经审查,确认小花父亲长期以家暴方式开展家庭教育,小花确有再次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法院认为,小花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同时,法院还对小花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禁止小花父亲使用轻视、冷漠、侮辱、暴力等方式进行家庭教育,敦促责令其多关注小花的智力发展状况及情感需求,合理、合法履行法定监护人义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对小花父亲起到了威慑作用,经妇联回访,目前小花未再受到父亲骚扰。区妇联、法院、法援处等多方配合,多管齐下,短短几天内促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顺利签发。
下一步,区妇联将继续跟进,评估小花心理状况,根据其需求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治疗、亲子关系调适等帮助。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一直以来,顺德区妇联高度重视反家暴工作,从健全机制、提升队伍、普法宣传等方面下功夫,着力化解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社会矛盾。通过区、镇两级妇女维权服务站、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妇干、专家、社工、志愿者等工作队伍,运用专业手段,向群众提供维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