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报道:13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此前东莞市塘厦第三小学扩建项目2号综合楼、3号教学楼(基坑基础工程)项目工地被发现存在“现场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施工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因逾期未整改,被处以“红色警示”一个月。
据了解,去年12月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塘厦第三小学扩建项目2号综合楼、3号教学楼(基坑基础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告知,发现工地存在现场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均不到位;未按规定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内地下电缆破损无有效防护措施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向施工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于去年12月31日前限期整改。今年1月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复查,发现施工单位仍然存在工地实名制未开通;现场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要求;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均不到位;个别非道路移动机械仍未提供尾气排放报告;施工现场内地下电缆破损无有效防护措施等问题。施工单位存在逾期未整改行为。
“本机关于2023年1月5日向你司送达《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色警示处理告知书》,你司在规定的申诉时限内,未提出申诉。”为此,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色警示处理决定书》,决定今年2月9日至3月8日,对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红色警示”一个月处理,在红色警示生效期间,该公司的企业信用状态的状态类别调整为“限制投标”,程度类别调整为“可以限制”。红色警示生效期间,涉事企业须认真按要求落实整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