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印发“20条” 促经济开好局起好步 制造业企业最高获百万技改奖补、向全国派发总额500万元住宿消费券 2023年02月14日

江门向全国派发总额500万元住宿消费券,以此吸引游客 (资料图) 开平市委宣传部供图

  

  羊城晚报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江讯 谭耀广

  

  记者13日从江门市政府获悉,为推动全市经济运行开好局、起好步,促进高质量发展,江门市日前印发《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0条”)。“20条”涵盖强产业稳增长、稳岗位促就业、扩投资增动能、稳外贸拓市场、扩内需促消费等5个方面共20条措施,包括制造业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技改奖补、首次取得小汽车驾驶证有补贴、在全国范围内派发总额500万元住宿消费券等。

  

  50万元奖励促工业项目“拿地即动工”

  

  记者了解到,“20条”中多条内容聚焦强产业、扩投资等。

  在强产业稳增长方面,“20条”提出了8条措施,包括促进制造业企业加大技改投资、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创新、促进服务业和工业企业开业投产、降低制造业企业“政银保”项目融资成本、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加大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支持力度、加大汽车销售企业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等,条条涉及真金白银的支持。例如,“20条”便提出了对2023年上半年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已支付设备款)的制造业企业,按其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成功纳入“揭榜挂帅”且研发投入超过300万元的项目,按自筹资金20%给予支持,最高达200万元。

  扩投资增动能方面,“20条”明确提出鼓励工业项目“拿地即动工”。对2023年上半年完成土地摘牌、总投资5亿元以上(含),且土地摘牌后三个月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的工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下调15%。

  

  首次取得小汽车驾驶证将有补贴

  

  据了解,此次“20条”还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提出一批可以有效释放发展潜能的政策措施。

  促就业方面,“20条”提出面向高校毕业生、产业工程师、退役军人等开展多场专项人才招聘活动;对接省内、外高校和劳动力输出密集地区,开展赴外招聘引才活动。全年招聘超100场,提供岗位超5万个。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难题,“20条”提出,将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及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

  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20条”提出,对新招用首次在江门就业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规上企业,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同一企业最高可达 10 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20条”在鼓励开展技能培训部分,创新提出对2023年2月1日至7月31日首次取得小汽车驾驶证的江门市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在江门市购买社保满1年及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

  

  提高多子女家庭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0条”还在激发内需、外贸新活力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鼓励企业走出去拓市场方面,“20条”提出,对参加境外重点展览的企业,分类给予1至5万元费用支持;对企业投保短期进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保费金额10%的支持等。

  扩内需方面,“20条”提出将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值得关注的是,江门将开展“引客入江、留客在江”活动,2023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派发5万张面值100元的住宿消费券,吸引游客到江门“打卡”;对与江门市签订“引客入江”战略合作协议的国内大型旅行社、在江门市注册的规模以上旅行社等给予资金支持。

  “20条”还提出,将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落实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和换购住房退税政策,优化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