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杨苑莹报道:近日,记者获悉,顺德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炉,对招生平台、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方式和招生时间等方面进行规定和说明。其中,顺德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使用佛山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7:00。
细则中指出,招生范围原则上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划定适当比例面向所在镇(街道)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招生对象分为4类。第一类为普通招生,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具有顺德区户籍;或持有效期内顺德区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具有顺德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或在顺德区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第二类为直招,包含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和政策直招。第三类为校内直升,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行直升录取。第四类为补录,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或不符合普通招生、直招和校内直升条件,但具有在佛山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该类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