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发布新规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一个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账户 2023年07月21日 李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旭报道:近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珠海将原规定一个预售许可证可开立三个账户,修改为一个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账户。记者了解到,《通知》包括“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与开发贷资金联动监管”“完善工作机制”三部分内容。

  其中,《通知》规定了监管银行的选定及考核,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并以三年为周期组织考核评价,及时移除不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管银行,督促监管银行严格按规定履行监管义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预售商品房的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对《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中规定的一个预售许可证可开立三个账户,修改为一个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账户,并规定了申请开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所需提供的资料。

  《通知》还明确开发贷应专贷专用,鼓励开发贷的贷款人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后根据需要委托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作为开发贷资金监管银行。

  对于预售项目办理了在押工程抵押的,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银行要将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拨付预售资金时,在已发放的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额度内,可相应减少拨付预售资金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