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钱瑜报道:1月31日上午,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2项、专题调研5项、重点建议督办6项、工作调研1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人次。
据悉,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珠海实践。坚持把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法治保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和修改5部涉合作区法规:审议通过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在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将港澳建筑、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的两部规定修改为合作区法规;出台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围绕合作区反走私法治需求设立专章。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3”思路举措落地落实。聚焦高质量发展,创建“四上四下四反馈”预算审查制度;聚焦“百千万工程”实施,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情况、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情况、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管理情况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跟踪督办珠海市十件民生实事;聚焦法治珠海建设,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过去一年,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组织珠海全市五级人大代表2998人次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联系群众6790人次,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8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