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扩展至合作区全域
2024年04月19日 李晓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4月18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消息,明确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将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这标志着前海合作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正在逐步落地落实,有利于前海进一步吸引香港居民到前海就业,深化深港人才交流,集聚深港两地发展动能,为前海进一步打造“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提供有效支撑。

  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前海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加强与香港的合作,进行制度创新和规则衔接,推出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吸引了众多港企落地前海、众多香港居民来前海创业。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实施《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个税政策》)、《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企税政策》),全面落实《前海规划》要求。其中,《个税政策》明确了对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个税政策》还明确了政策优惠的享受时间及收入范围。相比于之前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此政策优惠享受时间提前,在每年3月-6月个税汇算清缴环节即可享受减免。政策明确香港居民的个人所得具体包括来源于前海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企税政策》则是针对前海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的现状,明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到前海合作区全域,将有利于消除前海区域内的政策差异,为新扩区域的发展注入新活力,为香港发展提供新空间,更充分释放扩区的“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