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税务人员指导企业体验智慧办税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陈卓栋
记者28日获悉,近日,江门市制定并印发《江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五方面34条任务措施,突出“优无止境”,以年度为周期滚动更新作为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机制,有节奏地进行迭代更新,加快改革进程,破解难点痛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江门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落实江门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一流营商环境赋能江门高质量发展。
涵盖五方面34条任务措施
据介绍,《实施方案》包括五方面34条任务措施。
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共10条措施。主要包括市场准入退出、公平竞争、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融资、土地、劳动力要素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在营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方面,共9条措施。主要包括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优化涉企服务、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环评审批、纳税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综合性政企协同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在营造稳定透明法治环境方面,共7条措施。主要包括推动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域外法适用机制、健全多元化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在营造合作共赢开放环境方面,共5条措施。主要包括外商投资准入、口岸通关、境外投资服务、签证服务、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等方面的内容。
在保障措施方面,共3条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做好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多条措施针对“短板”
据悉,《实施方案》的多条措施直接针对江门市营商环境评价的短板弱项和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诉求而制定,在推改革、扩开放、促创新上持续用力。
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营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放宽新业态新领域准入,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实现迁移登记“一次办、一地办”。
在优化企业登记与退出服务部分,提出要支持港澳居民在江门市按规定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出台符合江门市实际的跨县级区域“一照多址”措施,推动实现新设、注销经营主体“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城通办”。
在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部分,提出要积极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广远程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提升招投标便利度。
在环评审批部分,《实施方案》强调,要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全链条监管,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探索对同一建设项目的环评和排污许可实行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一次办结。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探索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对同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可打捆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统一的环评批复。
此外,《实施方案》还强调,要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编制实行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领域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对涉及多部门检查或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制定“综合查一次”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计划并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