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梁正杰 通讯员 郭子宁
近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30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食品,共计533批次,经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
据悉,本次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主要存在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或营养成分标示四个方面的问题。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其中,佛山市宝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黄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椰林盛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自制的白切鸡,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均属于微生物污染问题。
属于食品添加剂问题的食品,包括:佛山市嘉颐餐饮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兹粥茗轩餐饮有限公司自制的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顺德区福宴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辣椒王(干辣椒)、广泰超市有限公司南海狮山罗村长信银湾花园分公司销售的特惠龙牙合(百合)和南海万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均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粮心一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皮面包(调理面包)中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理化指标出现问题的包括:南海区博玥诺喜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脆皮芥末海苔味花生米(明火烘花生)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禅城区华海屋面包店自制的低糖红豆饼的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还有营养成分标示出现问题包括:佛山市豪园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饮料(无糖)的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众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饺子专用粉(蒸煮类糕点预拌粉)的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食品安全消费,市监局相关负责人作出三点提示:一是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前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营养成分表及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示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消费者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
三是消费者购买餐饮食品、外出或食堂就餐时应留意观察餐饮具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消费者如有需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