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消防救援协作机制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今年3月起实施 2025年02月18日 李旭 温静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旭、实习生温静报道:2月17日,珠海市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会。《条例》创新建立“消防救援+医疗急救”的深度协作应急医疗救援模式,加强与香港、澳门以及大湾区内地其他城市的消防工作协作,建立健全大湾区消防救援协作机制。《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八章九十二条,从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规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刘拓介绍,珠海消防救援部门已与澳门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建成珠澳消防培训基地,实现消防车跨境救援互联互通。珠澳两地定期开展跨境实战演练和技术交流,提升协同作战能力。下一步,将以《条例》为依托,进一步强化交流互动、共训共练、联勤联动和规则衔接,推动大湾区消防工作协同发展,提升区域消防治理效能。

  据悉,《条例》实施后,消防救援部门将制定配套文件,包括《珠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从业人员累积记分管理制度》等;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多渠道宣传、专题讲座、社区培训等方式,确保法规内容深入人心;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配合市人大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条例》有效实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珠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凯表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体系,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国消防安全治理贡献“珠海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