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芷瑜报道:10月20日,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式印发《珠海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及体育人才输送奖补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通过全面升级赛事奖励标准与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将全运会、世锦赛、亚运会等重大竞技体育赛事纳入重点奖补范围,旨在进一步激发运动员训练热情,为珠海体育强市建设注入新动能。《办法》将于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对不同赛事的参赛成绩奖和人才输送补助,制定了明确且差异化的标准,其中全运会相关奖励成为关注焦点。在参赛成绩奖方面,全运会竞技项目中,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将分别获得1万元至6万元不等奖金,若在比赛中破(创)全国以上纪录,可按对应名次奖励标准的50%增发奖金。此外,其他重大赛事奖励梯度明确:奥运会冠军最高奖50万元,世锦赛、亚运会最高奖9万元,省运会最高奖3万元,省锦标赛最高奖0.2万元,且各赛事破纪录均设有额外奖励。
在人才输送补助方面,珠海运动员输送至国家级运动队并转为正式队员,每输送1人补助3万元;输送至省级运动队,每输送1人补助2万元。补助资金直接归属直接培训教练员,多名教练员共同培养的,按带训时间和贡献分配。
《办法》明确,奖补资金每年集中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有效期为比赛结束或运动员正式招录之日起24个月,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前需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比赛成绩证明(或输送材料)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