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佛山中考有新变化,新增中高企长学制培养,同步优化招生批次机制 新设“半费生”减轻家庭负担 2026年03月24日 李婷婷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婷婷报道:记者从佛山市教育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了《佛山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其中,《工作意见》包含多个亮点,包含扩大普高资源供给,新设“半费生”减轻家庭负担,综合素质评价调整为达标/不达标两级,新增中高企长学制培养,非户籍生可报公办体艺特长生,招生批次机制同步优化等。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意见》总体上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保持政策延续性,考试分值、考试构成、招生范围、招生模式等基本按照去年的做法,同时结合新一轮中考改革整体方案,突出问题导向,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

  《工作意见》强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筹,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供给。市教育局分区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任务,推动各区充分挖潜,新改扩建一批公办普通高中,鼓励民办高中扩大“公费生”招生计划,并增设“半费生”类型(学费为自费生标准减半),此举旨在减轻考生家庭经济负担。放宽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综合施策逐步提高初中毕业生入读普通高中占比。

  《工作意见》引领育人方式转变,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由原来的四个等级调整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档次,达标学生可以参加所有学校录取,不达标学生不能报考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名额分配计划和普通生计划)。

  《工作意见》拓宽多元成才路径,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增“中高企长学制”类型,在原有中高职贯通培养基础上,强化校企协同和长学制培养,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继续鼓励各区试行职普融通,探索综合高中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

  《工作意见》优化招生批次设置,提升招生治理效能。第一批次设立民办高中“半费生”层次,各区在第二批增设“半费生”。各区探索优质民办高中部分招生计划与公办高中同批次(层次)招生。在第二批结束后,开通中考录取系统注册和注销功能,考生被普通高中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到校报到和注册,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注册的,将由招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原录取学位不予保留。空余学位由市、区教育局回收,统一组织公开征集志愿和补录,提高学位利用率。第三批第一层新增“中高企长学制”培养类型,第三批原各层次相应后移。

  《工作意见》提升群众获得感,扩大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范围,对不符合与本市户籍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考生,继续延续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受限制,在原来只可以报考公办高中自主招生基础上,新增可以报考公办高中的体艺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