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广州互联网金融平台设立首席风险官制度

借贷余额过亿平台 需设首席风险官

来源:羊城晚报地方版     2018年03月09日        版次:DA19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戴曼曼报道:今后,广州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不仅有CEO(首席执行官)、COO(首席运营官)等职位,还会有CRO,即首席风险官。8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获悉,在广州市金融局的指导下,协会正式发布《首席风险官制度》,以降低企业内部道德风险与业务风险。

  根据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出的通知显示,原则上,按照借贷余额标准来分级设立风险控制部门和首席风险官,即借贷余额﹤1亿元,设立风险控制部门及负责人,而当借贷余额≥1亿元,平台就需要设立首席风险官。

  “备案只是平台从事网贷业务的入场券”,昨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确认,当前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已经进入整改验收与备案阶段。他认为,在当前穿透式监管趋势下,协会在广州市金融局的指导下发布首席风险官制度,也是希望能借此提升企业的内控制度,降低企业内部的道德风险与业务风险。

  根据广州互金协会的要求,首席风险官应参加有关风险管理等培训,取得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首席风险官资格等有助于风控工作的相关资格,并详细列出了不得担任首席风险官的具体情形。

  一般而言,无论传统金融机构还是P2P等互金平台,都会有内部风控,那么,首席风险官的设立与风控有何异同?

  “以往互金平台对风控负责人的定位,更多集中在对业务逾期及坏账风险的把控上。”方颂认为,首席风险官的定位,除了业务风险的把控外,还需对平台在日常经营、业务开拓、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规风险与政策风险进行把控。

  有广州互金从业人士直言:“这个位置怕是不容易坐。”该人士表示,从设定层面来看,首席风控官的定位是纳入公司高管级别,可能要求其掌握金融、法律、财务等多方面综合知识。“最重要的是,还要担责”,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和制止,都让人感觉身担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