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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

首例“重疾择优理赔”,赔付50万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2月02日        版次:DA14    栏目:    作者:周晓玲

    

  近日,平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受理了一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重疾险理赔50万元的案件,这也是该机构“重大疾病理赔择优方案”推出以来首例重疾理赔择优的案例。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面对重疾定义使用规范的变化,为提升客户理赔体验、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平安人寿迅速推出“重大疾病理赔择优方案”,积极践行社会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该择优方案表示,客户就“2007版标准定义”中某种疾病申请理赔时,只要重大疾病理赔申请日在2020年11月5日之后的,均可在2007版和2020版定义中,择优选择该疾病对应的定义之一作为赔付依据,实现对客户保险保障利益的最大化。

  T先生(化名)于2019年2月投保福满分重疾险,保额50万元。2020年12月T先生住院,诊断为进食障碍、运动神经元病、肺部感染,并行胃部造瘘术。按2007版重疾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的定义,客户必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方可达到重疾赔付标准。就T先生现有病历资料,暂不完全符合2007版定义的申请条件,但符合2020版定义第1项“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及第2项“呼吸肌麻痹导致呼吸困难,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7天以上”的条件。结合“重大疾病理赔择优”方案,平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按2020版重疾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定义,作出正常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的理赔决定。

  T先生原不符合重疾理赔金的赔付标准,但在择优方案下,顺利得到50万元理赔金。这就是择优方案的人性化之所在。此项方案充分考虑客户的需求,在新旧重疾定义中选择有利于客户理赔的条件,让客户享受最优权益的同时,坚持回归保险保障本源,履行保险行业的使命。

  (周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