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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4月1日实施

深圳三大综保区迎发展新机遇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3月31日        版次:ZA09    栏目:    作者:宋王群、王振宇、姚晓真

  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通讯员王振宇、姚晓真报道: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行,这是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管理法制化进程的最新成果,也是当前和今后实施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新《管理办法》规定,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开展研发、加工、制造、再制造,检测、维修,货物存储,物流分拨,融资租赁,跨境电商,商品展示,国际转口贸易,国际中转,港口作业,期货保税交割以及国家规定可以在区内开展的其他业务,同时也明确了保税、免税、退税等税收政策和通关便利措施等内容。

  新《管理办法》具有五大亮点,一是继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核心内容,对综合保税区的管理保持持续性、稳定性;二是固化综合保税区的政策措施,集中体现了散落在各规范性文件中的监管政策措施,方便企业按需适用;三是新增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立法依据,明确综合保税区的检验检疫规定,体现机构改革后的海关新职能;四是结合当前综合保税区发展实际需求取消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为下一步的创新预留空间;五是强调协同治理,明确海关在综合保税区依法实施监管不影响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依法履行其相应职责。

  位于坪山综保区的深圳市大疆如影维修科技有限公司黄川经理表示:“坪山综保区自去年获正式验收通过后,我司享受到更加实在的综合保税区政策红利,同时深圳海关创新保税维修联动监管模式,拓展了维修货物进出路径,全球检测维修业务将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更具备底气和信心。”

  目前深圳市有3个综合保税区,分别为深圳前海综合保税区、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形成了“三足鼎立”发展态势。据悉,2021年,以综合保税区为主的深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值7592.4亿元,同比增长10.7%,今年1-2月,进出口值达1018.3亿元,同比增长5.5%,延续了平稳增长的态势,以占深圳不足0.5%的面积贡献了深圳市20%以上的进出口值。

  为助力《管理办法》顺利施行,深圳海关在深入调研区内产业特色和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召开线上宣贯会对《管理办法》开展宣讲,对热点和焦点政策内容进行解读,并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用足用好综合保税区政策红利,进一步释放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