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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香洲法院出台《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裁判文书改革的意见》

让民事裁判文书“减脂瘦身”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5月17日        版次:ZXA13    栏目:    作者:郑达、苏倩雯 邵珠倩

  羊城晚报记者 郑达 通讯员 苏倩雯 邵珠倩

  

  近日,珠海香洲法院经过前期探索和实践正式出台《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裁判文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提效保质基础上有效实现了民事裁判文书“瘦身”。

  

  案件核心要素简单明了

  

  《意见》立足司法效能提升、资源配置优化,聚焦小额程序“令状式判决”、简易程序“要素式判决”两大模板,增加“自觉履行提示”条款,在提效保质基础上,有效实现民事裁判文书“减脂瘦身”。《意见》出台当天,香洲法院便适用新模板发出了一份令状式、一份要素式判决书,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即时送达双方当事人。

  令状式判决适用于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判决书中仅需写明原告诉讼请求、简要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及判决主文。当事人最关注的核心内容即裁判结果及法律依据清晰明确,一目了然。要素式判决适用于简易程序案件,判决书中不再罗列原、被告诉辩意见、举证质证等情况,而是着重于关键事实的认定、裁判理由、法律依据及裁决结果。案件核心要素简单明了、逻辑清晰,便于当事人阅读、理解。

  《意见》要求裁判文书尾部增加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的提示,提示迟延履行信息,警示不履行风险,在金钱给付类案件中增加债权人收款账户等信息,督促、引导、便利当事人自觉履行,起到“先礼后兵”的效果,实现案结事了。

  

  庭审质量不得“打折扣”

  

  记者了解到,改革后的裁判文书“出得快”。传统判决书少则七八页,多则上百页,法官写判决的速度自然快不了。简化后的裁判文书不再赘述双方诉辩意见、举证质证情况,法官撰写起来更简便省时,加之“当庭宣判、即时送达”的原则要求,有效落实了简案“快速审”,实现了解纷“加速度”。

  “翻半天也没看懂法官支不支持我的请求,不支持的理由又是啥”“判决书看不懂”是当事人经常吐槽的“痛点”。传统裁判文书有时因过于强调内在结构的逻辑性而导致对同一事实重复多次论述,反而淡化了对争议部分的集中说理和解释。简化版判决书从“作者立场”转为“读者立场”,减去“曲高和寡”的程式化逻辑分析,留下简单明了的判决核心要素,让“读者”读得更顺畅、看得更明白。

  此外,《意见》明确要求法官裁判文书“可简化”,但庭审质量不得“打折扣”,庭审中要有效梳理固定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确保诉讼程序“兜得住”裁判结果。同时,《意见》坚持积极、稳妥、慎重原则,强调法官的综合考量,该繁则繁,宜简则简,确保“兜得住”的适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