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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创新融合财政管理体制 探索构建基层内生动力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6月09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梁正杰、罗灿江、谢雨恩

     国际现代智造产业基地项目正在建设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正杰,通讯员罗灿江、谢雨恩摄影报道:今年以来,佛山市高明区努力构建“大招商格局”,优化资源配置,较大程度地避免镇街的经济力量薄弱而导致的招商质量不佳的“痛点”。该体制运行3年以来,基层活力得到有效激活,区域整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现。2022年一季度高明招商项目“大咖”云集,25个新签项目中,超10亿元人民币的重大产业项目有6个,投资总额为170亿元。其中不乏投资80亿元的新绿色现代中药华南总部项目、投资20亿元的平谦现代智造产业基地(二期)项目、投资10亿元的奥斯玛智能装备基地等项目,为佛山市高明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据悉,高明区财政局深入分析对比全国各地县镇(乡)财政体制模式优劣,打破“乡财县管”或“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有限适用性,创新融合、探索构建了“统筹基本保障+放权经济发展”的区镇财政管理模式,以“区级统筹、镇级自强”凝聚区域发展合力,充分调动区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增收节支积极性,不断夯实两级政府收入和财力稳定增长基础,全面助力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高明区财政局从三方面进行创新融合财政管理体制,探索构建出一条基层内生动力之路。首先是聚焦“顶层设计”。建立与区镇两级事权划分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在保持乡镇财政独立的基础上,加大统筹力度,确保镇级基本运作,足额及时保障“三保”支出,促使镇级放下运作包袱集中精力谋发展。2020年、2022年先后牵头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2020-2022年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佛山市高明区区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报区府办审核印发,以制度化框架为基层财政运行保驾护航。

  同时坚持“量体裁衣”。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架构是固定统一的,针对同一个税种中央、省、地方三级分成比例一致,佛山对五区也统一实行市占25%、区占75%的税收分成。区别于其他地区对管辖基层所采取的“统一收入分配比例+财力转移补助”方式,高明区财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各镇街的发展情况,首试采用差异化的财政收入分配制度,适当扶持经济基础较薄弱的镇,从源头上保障区域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实现全区各镇协同发展的战略。

  此外兼顾“强基造血”。新的区镇财政体制中,在保障发展底线的基础上,综合考核镇级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以“正向激励、反向惩罚”等奖惩组合措施激发镇级抓经济、抓招商引资、抓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该体制运行3年以来,基层活力得到有效激活,区域整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现。记者获悉,实施税收激励后,2021年高明区地方留成税收为29.33亿元,较2016年的19.3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8.73%,在佛山市五区中排名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