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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收费负面清单印发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10月26日        版次:FA09    栏目:    作者:梁正杰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正杰报道: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佛山日前印发《佛山市教育收费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共有37条,涉及学费、住宿费、伙食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教辅材料和教辅软硬件收费、违规补课收费和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等多个方面。

  《清单》强调在收费管理上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利用周末等节假日赶学习进度开展有偿补课。对于学费、住宿费,《清单》规定不得跨学期预收,不得与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一并统一收取。

  同时,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禁虚报、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学生伙食费、营养膳食补助,严禁强制学生交纳伙食费,严禁出现学校伙食价高量少质差问题,严禁违规上涨伙食费标准。

  此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不得强制要求或者设置条件要求学生及家长捐款捐物、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或者要求家长提供物质帮助、需支付费用的服务等。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清单》列明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以及学校以招收特长生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支教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