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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张“往来港澳人才签注”签发

签注持有人可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港澳地区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2月21日        版次:DA09    栏目:    作者:王雷、李洪宝

     东莞开展人才签注政策宣讲会暨上门服务活动 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供图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雷、李洪宝报道: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获悉,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

  记者了解到,这也意味着在包括东莞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工作的6类内地人才可以申请办理往来港澳人才签注,6类人才包括: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科研人才,即湾区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文教人才,即湾区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卫健人才,即湾区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其他人才,即由湾区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6类内地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杰出人才可以由本人向粤港澳大湾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其他5类人才应由本人向工作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人才签注的申请材料和申办手续,可通过国家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nia.gov.cn/)或者12367服务平台查询。

  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依法审批,杰出人才可以获发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获发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获发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人才签注持有人可以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港澳地区,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30天。

  为推动落实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促进东莞优才服务提质增效,2月20日,东莞市委人才办联合东莞市公安局邀请在莞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人才代表,在松山湖市民服务中心举行了“东莞人才签注政策宣讲会暨上门服务活动”。

  记者了解到,活动当天东莞即成功签发了首张人才签注,大大提高了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的便利性。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还“点对点”为8家在莞企业、机构提供“送新政上门”服务,向企业、机构宣传解读人才签注新政,并通过组织上门服务专场活动,让人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东莞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支持与关怀,获得企业的一致好评。

  据介绍,此次人才签注政策宣讲会暨上门服务活动为深化东莞与港澳交流合作打下良好开局,将有力促进东莞与港澳地区人才、技术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动,更好满足东莞与港澳地区人才之间交流交往的新需求新期待,为东莞和港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