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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排水备案管理办法》4月1日起实施

7类排水户由排水许可转为排水备案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3月07日        版次:ZXA14    栏目:    作者:钱瑜

  

  羊城晚报记者 钱瑜

  

  珠海市水务局近日印发《珠海市排水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细化排水户分类管理,标志着《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落地生根。

  据了解,从2023年4月1日起,符合七种情形的排水户可采取申请备案,无需申领排水许可证,此举将进一步巩固珠海市水污染治理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对分类管理进行明确

  

  珠海全市排水户基数较大,涉及行业较多,污水性质复杂,客观上存在一定管理难度,亟待建立一套分工明确、操作性强的管理机制。2021年3月1日起,《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按照排水户的经营规模、排水水量和水质等因素,珠海分别实行排水许可和备案,规定“排水户营业面积较小或者排水量较少,且排放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无需申领排水许可证,但是应当向区排水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但哪类排水户可申请备案,行政审批程序又如何落实,此前一直没有明确规定。此次印发的办法将进一步细化排水户分类管理的各项法定要求。办法规定,营业面积较小或者排水量较少,且排放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生产经营的排水户可以申请办理排水备案,按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分为七大类。

  一是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或废水全部外运处理,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工业类排水户;二是季度月平均用水量小于等于500㎡的餐饮类排水户;三是独立诊所、社康医院、口腔医院、宠物医院(店)等小型医疗机构,或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医疗卫生类排水户;四是不提供维修服务的洗车场(店)、加油站等汽车服务类排水户;五是餐具清洗、衣物、针织物等洗涤厂季度月平均用水量小于等于500㎡洗涤类排水户或洗浴、足疗、按摩等保健养生服务和理发、养颜、护肤等美容美体服务场所;六是提供餐饮服务且季度月平均用水量小于等于500㎡的或不提供餐饮服务且季度月平均用水量小于等于1000㎡的住宿服务类排水户;七是不提供宰杀服务且经营面积小于等于200㎡的农贸市场服务类排水户。

  办法规定,办理排水备案应当符合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要求,雨污分流。同时,排放污水的水质需要符合国家、广东省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此外,办理排水备案需要建设预处理设施的,应当已按照有关规范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办法要求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排水备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排水户备案的办理和监督管理;市政排水设施管养单位协助辖区排水主管部门做好排水备案相关工作。

  

  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强、便利性强的特点。办法统一梳理了哪些排水户可以申请办理排水备案、办理排水备案应满足的条件、如何办理排水备案、排水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并针对排水户的管理做了进一步的补充细化,使该办法更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

  以往排水户申报排水许可需通过线上线下申报、现场审查、审批核发证件等多项流程手续,且申办时间至少需要5个工作日。而如今,凡符合备案条件的排水户只需网上或现场申报排水备案,并填录相关信息即可实现秒批,完成排水备案手续,实现了降低办事难度和成本,促成了排水管理单位和排水户双赢的局面。

  据介绍,办法的出台也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城市排水管理水平的目的。办法的实施,对营业面积较小或者排水量较少,且排放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排水户实行排水备案,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减了办事流程和效率,既减轻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同时亦释放了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的资源,从而提升城市排水管理水平,保证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最终实现防治水污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