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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在征求意见,提出探索推行市场主体名称申报承诺制,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4月12日        版次:DA13    栏目:    作者:文聪

     东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文聪

  

  本月初,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了《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东莞与上海、杭州、大连等十个城市荣登“区域壁垒破除”榜单。2023年是东莞的“招商年”,为此,东莞在优化城市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由发改部门起草了《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于日前公布。《意见稿》提出,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入围“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城市”

  

  《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沿用往年以创新为核心构建的六维度框架体系,观测报道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GDP超过万亿元的经济活跃城市的营商环境创新实践。东莞不仅登上了“区域壁垒破除”榜单,在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十大“高频词”中,还入选为精简审批、知识产权保护、招投标优化、跨区域通办、跨境便利化等五个关键词代表城市。

  

  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四大”环境

  

  接下来,东莞将如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意见稿》指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支撑,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意见稿》共六章六十条,划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和附则。在“市场环境”章节中,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市场准入、产业引导、企业开办、规范收费、土地空间供给、用工保障、金融支持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此外,“政务环境”章节围绕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对政务体系标准化、电子证照应用、投资审批改革、优化办税流程、优化通关效率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在“企业开办”这一条上,东莞再次明确,全面实行市场主体设立登记、银行开户、税务办理、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等开办事项一窗受理、一表提交、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依法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依法探索推行市场主体名称申报承诺制、基于标准化地址的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

  规范涉企收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意见稿》要求,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得在收费目录清单之外收费,不得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收费目录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供水、供电、供气、基础电信服务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收费应当明码标价,禁止违规收费。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中还强调,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未达到预期效果,对符合规定条件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的,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